欢迎来到南京市职业病防治院!
来院线路 加入收藏
非营利性职业病防治机构
医疗、工伤保险定点机构
职业卫生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公开内容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收费公示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职业病危害评价
 
职业卫生 当前位置:首页 >> 职业卫生 >>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公开内容
 
公正性声明
发布时间:2025/12/30  来源:南京市职业病防治院  浏览:166

为贯彻本机构职业卫生检测、评价工作的公正性,科学性和准确性,保证本机构职业卫生检测、评价工作的运作符合《检验检测本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特作如下声明:

1、本机构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有关检测的法律法规、检测标准和技术规范保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过程的质量,认真履行与质量管理体系有关的相关义务,保证检测结果具有良好的代表性、准确性、客观性、公正性和可追溯,不出具虚假或者不实数据和结果的检测、评价报告;本机构承诺自检测结束后算起,三十日内出具完整检测报告,评价报告的出具时间以合同(协议)签订的时间为准。

2、本机构为独立法人单位,独立开展第三方公正检测,面向社会公众开展授权范围内的业务活动。有措施避免本机构人员不与其从事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过程以及出具的数据和结果存在利益关系,有措施保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不受任何不当的行政部门、个人意见、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任何外来因素的干预,为所有客户提供科学、公正、准确、满意的服务。

3、本机构职工决不参与任何可能会降低本机构技术能力、判断的独立性、公正性和检测诚信度的活动。本机构人员确保不在两个及两个以上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从业。

4、本机构检测人员不接受委托单位或被检单位的任何形式的礼品、吃、请和馈赠,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自觉抵制商业贿赂,不利用职权以权谋私,坚持平等公正原则。

5、本机构承担为客户技术和检测结果保守机密信息的义务,尊重客户的知识产权,对客户提供的各类原料、技术条件和图纸等各种资料严格保密,决不利用客户的技术和资料从事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

6、本机构全体人员恪尽职守,竭诚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服务,不对任何一方采取歧视措施,并接受各界人士和委托单位对本机构公正性的监督和检查,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南京市职业病防治院

20251229


关闭本页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交通线路 | 办事指南 | 加入收藏
 
Copyright © 2012-2013 All Rights Reserved. 南京市职业病防治院 版权所有
医院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花园路4号 联系电话:025-85474033 苏ICP备13051904号-1 公安备案号:320102020103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