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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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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流程 |
用人单位根据要求填写《有毒有害作业工人健康监护卡》和电子档体检人员名单→职业健康管理中心按照国家《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07)及《江苏省职业健康监护工作规范》(苏卫疾控〔2008〕23号)的要求制定体检计划 →用人单位与职业健康管理中心签定体检协议→在体检计划规定的时间内安排体检→职业健康管理中心在体检工作结束之日起30日内将体检结果书面告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 |
职业健康管理中心主任室电话:025-85471689 |
职业健康管理中心业务电话:025-85281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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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管理中心主检医师电话:025-854070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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