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业务连续性保护服务一体机(系统软件)维保服务(1期 + 2期) | 预算: | 13.68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为10万元人民币) |
一、项目概况: 业务连续性保护服务一体机维保质保期到期,为了保障此系统正常工作,需提供技术维保服务。现招标连续性保护系统为期一年期的技术维保服务,主要针对HIS、LIS业务连续性保护一体机及PACS EMR业务连续性保护一体机运维服务,为了使我院的核心业务数据保护得到持续保障,需要续保该项目的软件部分服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个月企业编制的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承诺书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接受产品经销商参与竞争性谈判。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下列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以网页打印的形式放入投标文件中。 三、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花园路4号职业病防治院1号楼614室 四、开启 时间:2024年11年20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花园路4号职业病防治院1号楼614室 五、项目需求清单
1、运维清单 2、系统软件维护基本服务内容 本次维保除需要对用户的信息系统中的系统软件提供日常维护服务,主要包括i2操作系统、复制软件、备端数据库软件等软件系统一年的技术支持服务(系统参数调整及性能优化调整、整理磁盘空间、分析日志文件、数据备份和恢复、技术咨询、定期巡检、现场故障排除、档案管理等)。 3、维保服务范围及服务要求 服务提供者应根据本采购文件中的相关说明和要求,提出详细的维保服务方案。投标方所提供的维保服务方案的设计叙述及描述必须完全符合本采购文件的技术要求。同时为了确保业务连续性保护系统的可靠运行,全面、有效地防范和降低系统风险,要求前来维保的服务商熟悉劳动保障业务,具备丰富的劳动保障行业维护和运维管理经验。针对本次维保服务内容,服务商需提供如下所列的所有维保内容,但不仅限于此: 技术服务与维保人员要求: (1)维保期内须提供主要负责人以及替补负责人联系方式;若服务商指定项主要负责人和替补人员因特殊原因离职、调职或更换电话,须及时通知用户方,并指定合格的接替人员,确保提供至少1名具有英方认证的工程师。 (2)提供7×24不间断、不限次的热线电话技术服务支持;具有7×24×365的全天候响应。 (3)当遇到电话协助无法有效解决故障问题时,服务商可以通过远程连接控制和派工程师到现场提供服务,及时有效的处理故障,使故障影响减至最小化。 (4)技术支持服务主要是协助用户制订日常运行管理规范;协助用户正确使用和维护系统;建立设备应急预案;根据用户的要求做好维保设备软、硬件常规维护,系统计划内调整、重启、优化;解决用户提出的其它各种技术问题等。 (5)维护合同期内,对于用户方所列维护内容提供系统维护服务,不得再收取人工等任何费用。 (6)在维保期内负责对参保系统故障诊断、保修及系统性能维护,并确保在故障发生的情况下能迅速提供备机且备机系统能够正常接管生产机的工作,保证业务不停止。 (7)针对出现的系统故障,服务商应在被告知出现故障时起4小时内修复有缺陷的部分。 4、其他要求 (1)供应商负责设备的故障排查、调试及所需附属连接。 (2)供应商配合信息科,完成业务连续性保护服务一体机(系统软件)的运维及正常运行提供技术保障。 5、付款条件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付全款。 南京市职业病防治院 联系电话:025-85473122 联系人:孙老师 时间: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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