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现有一台2吨燃气报废锅炉对外询价处理,望有资质的供应商踊跃参与。 现有以下相关说明,望转让方和受让方注意: 一、转让方合法持有2吨报废锅炉并且具有完整的处置权。 二、竞标受让方应仔细查看现场实物,充分考虑现场的拆除环境。拆除难度以及拆除费用。理性报价:一旦确定报价,受让方不得随意以任何理拒绝合同的执行。 三、受让方应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物资回收项目或有锅炉安装维修改造专项资质。拥有锅炉相关专项资质者优先考虑。 四、本台锅炉做报废处理,现场切割解体,不得再次利用,并给转让方办理相关锅炉注销手续。 五、受让方承担锅炉转让后的一切费用。安全及卫生等相关项目也均由受让方承担。 六、参与竞价的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把相关资质资料复印并盖章,和报价单一同密封装袋,送达我院总务处,价高者、具有相关资质者得。 七、受让方的相关拆除技术人员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证件,持证上岗,并做好一切安全防护保障。 八、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九、有意向的竞价单位请于2021年4月28日上午10时至11时40分到南京市职业病防治院总务科(六号楼303室)报名并勘察现场,过时不再接受报名。报名单位人员请带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联系电话:83356072。 南京市职业病防治院 2021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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