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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沟通制度
发布时间:2017/10/12  来源:南京市职业病防治院  浏览:10012

    1、落实各种告知、谈话、签字、登记制度。

    2、医患沟通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沟通,有床边沟通、分级沟通、书面沟通、实物对照沟通等。

    3、沟通要求做好详细记录,记录内容有沟通时间、地点、参加人员、沟通内容、沟通结果。

    4、做到热情接待病人及家属来电、来人投诉,认真、耐心、仔细地听取病人及家属反映的内容,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及时告知在调查后确定时间进行沟通和反馈。

    5、积极向相关科室及当事医生调查投诉内容,在此基础上及时与投诉人进行沟通解释,在沟通解释时可以通知当事医生参加,真正做到通过医患沟通来化解医患矛盾。

    6、一次沟通解释病人及家属不满意,耐心组织多次进行反复沟通解释。

    7、如多次沟通解释仍不满意,积极引导通过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进行协商解决。如不满意,及时引导申请行政调解。

    8、行政调解仍不满意,积极引导通过司法程序来解决。

    9、违反本制度者按照医院奖惩条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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