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加强我市职业病诊断与鉴定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设和管理,规范职业病诊断与职业健康检查行为,2013年5月28日上午,由南京市卫生局主办,南京市职业病防治院承办的“2013年南京市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培训班”在市卫生应急指挥中心二楼1202室举行。
培训班由卫生局法监处胡晓翔处长主持,黄义龙副局长在培训班开班仪式上发表了重要讲话。黄局长在讲话中强调:一是要提高认识,加强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二是要规范服务,认真依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工作;三是要加强人才设备建设,不断提高防治职业病的水平和能力。
本次培训班邀请了南京市卫生局、市安监局、南京市职业病防治院、市卫生监督所等多位专家授课。参加培训人员主要为我市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的相关领导及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共49人。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职业病诊断与鉴定政策解读》、《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思考》、《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及解读、《职业卫生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职业病防治卫生部门职责解读》等。
通过为期一天的培训,参加培训的相关机构领导和职业卫生管理者进一步认识到了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了职业健康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为我市下一步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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