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况
诊断办公室现有工作人员两人,负责法定职业病的咨询和接收申请法定职业病诊断工作。
二、职责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接收南京市行政辖区内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起法定职业病诊断,并进行流程管理,保诊断程序合法。
2.负责职业病诊断资料收集、审核;负责与政府行政部门沟通组织现场调查;负责发放《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3.负责职业病诊断档案永久保存。
4.负责按季度、年度统计新诊职业病人数。
5.负责向省、市职业病鉴定机构提供诊断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