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二类手术由分管的主治医师审批(主治医师不在时,由指定高年资住院医师审批)决定安排手术人员。
(二)三、四类手术由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审批并安排参加手术人员。
(三)使用植入介入医疗器械需所在科室主任审批签字。
(四)毁损性手术、重大特类以及新开展的手术应由科主任签署意见,报医务科登记、审查,业务院长批准。
(五)违反本制度者按照医院奖惩条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