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卫医发﹝2017﹞23号)指出,计划到2018年6月,全国将全面实施电子化注册管理,覆盖所有医疗机构、医师、护士。据此,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局组织制定了《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规范(试行)》《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系统功能规范与操作流程(2017版)》。我院依据文件要求,布置护士电子化注册,由护理部认真贯彻执行,并规范有序地开展护士电子化注册工作。前期,护理部通过开展培训的形式,组织全体护士了解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功能,学习操作流程,中期由全体护士自主完成电子化注册,护理部工作人员做好协助工作,后期护理部工作人员做好护士信息审核工作,确保每位护士顺利完成电子化注册工作。
护士电子化注册让护士管理更加规范有序,申请、办理的时间也大大缩短,有利于医疗管理全过程动态化和信息化。
(护理部 李世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