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南京市职业病防治院 项目名称:光子治疗仪治疗手具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货物名称:以色列飞顿(Alma)光子治疗仪治疗手具,型号:550-650nm(用于治疗浅表色素性疾病),数量:一把,维保服务期限:一年或一百万脉冲次数(以先到为准)。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6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阿尔玛飞顿科技(成都)有限公司是 550-650nm型 激光和脉冲光工作站手持器生产厂家以色列 Alm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唯一指定供应商。我院拟采购激光和脉冲光工作站手持器为现有设备的配套产品,为专机专用易耗品(详情见设备注册证产品组成),产品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因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公共服务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阿尔玛飞顿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46号附1号2栋18楼1801号附6号 三、公示期限 2025年4月10日 至 2025年4月16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 孙老师 联系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花园路4号 联系电话: 025-85473122 2.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 / 联系地址: / 联系电话: /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南京市职业病防治院 202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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